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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与槽罐车发生碰撞 民警判定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2-04-22 09:31:22 扬子晚报 A | A

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称在辖区汤铜路龙眠大道路口,一辆货车与一辆槽罐车发生了碰撞。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

在事故现场,民警看到,一辆货车车头与前方槽罐车的尾部发生了碰撞。货车前挡风玻璃破损。在事故现场,双方驾驶员向民警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据槽罐车驾驶员赵先生表示,事发时自己是沿汤铜路直行的,行驶至路口时,发现前方信号灯变成红灯,也是便刹车停车等待。没想到,赵先生的车辆刚停稳,就感觉车辆后方被撞,车身晃了一下,于是赶忙下车查看,发现后方一辆货车追尾了自己的槽罐车。

而货车驾驶员毛先生表示,当时自己是跟在槽罐车后面,也是准备直行通过路口。由于靠路口,他想要尽快通过,没有注意跟前车保持距离,靠得过。待到他发现前车刹车时,自己也踩了刹车,但距离太,还是刹不住,导致发生了碰撞,所幸车速不快,只是挡风玻璃撞坏了。

因为追尾事故,责任明确,民警判定毛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经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提前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要为赶绿灯而放弃安全。(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