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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莫名被砸 社区民警排忧解困获赠锦旗
2022-04-14 09:29:27 扬子晚报 A | A

日,常州市百丈派出所社区民警何涛收到辖区群众黄先生送来一面写有“全心全意解民忧、尽职尽责办实事”的锦旗,感谢社区民警及网格员周春洪为其排忧解困,解决自己车辆莫名被砸的“怪事”。

4月5日,黄先生报警求助称其发现停在自家楼下的汽车后引擎盖和后保险杠被砸。接警后,民警何涛立即赶至现场展开调查。据黄先生讲述,3月底的时候,其就发现停在楼下的汽车不知遭遇哪里的“飞来横祸”把后挡风玻璃给砸了。

因事发地附没有视频录像,黄先生自认倒霉,想着这次就自己维修。然而4月5日,黄先生发现停在自家楼下的汽车又被砸了,他心想怎么这么倒霉的事再三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次定不会放过破坏者,于是便选择报了警。

何涛经过现场调查,从车辆被砸的位置和车辆受损情况来看,初步怀疑是空中坠物导致的车辆受损,且涉事楼层不会太高。于是何涛和网格员周春洪对正对着车辆的这幢楼的住户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并将此情况反映给物管,让物管加大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排查到5楼一家住户的时候,该户主人张某神色紧张,说话也是支支吾吾,极其不愿配合。但细心的民警却发现有好多啤酒瓶放在客厅里,随后到房间的窗户往下看时,发现窗户正对着的就是那辆被砸的汽车,并且窗台上还放了几个啤酒瓶盖。

经询问了解,张某时有喝酒的惯。在民警及网格员的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下,张某承认自己在家喝了酒后随意将酒瓶扔到了窗户外面,并非故意要砸黄先生的车,其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随后张某承担了黄先生损失并进行了补偿。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从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不再是民事案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通讯员 邹丽娜 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