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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首提不得随意驱逐租客
2021-11-24 16:51:54 搜狐焦点 A | A

原标题: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首提不得随意驱逐租客、租赁期满可继续承租

来源:环球网

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出租人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的,应当向平台提交能够证明房源信息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表示,租赁领域立法的缺失是租赁市场各类不规范问题的根源,按此前公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将有效抑制各类住房租赁乱象,如克扣押金、单方面租金上涨、违规使用租金贷以及违规收费等,预计明年上半年将出台首部地方层面的租赁立法文件,未来行业基础设施、租金管控体系、企业监管体系以及租客权益保障将得到完善,同时随着租赁市场有效供给的增加,租客将实现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居住。

《条例(草案)》将对行业基础设施、租金管控体系、企业监管体系、租客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完善。其中,在租客权益保障方面,本次条例重申了买卖不破租赁、租客优先购买权,从合同签订前、中、后详细规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首次提出不得随意驱逐租客、租赁期满可继续承租的规定,以保障租客的居住权益,确保出租双方形成稳定规范的租赁关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最受关注的政策,就是关于租金方面的管控内容。《条例(草案)》提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金监测。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报国务院备案。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提出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严跃进进一步表示,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后续对于租金方面的管控确实需要积极到位。北京此次《条例(草案)》,至少给了其他城市更多的启示。尤其是在当前特殊的经济背景下,要防范房东或长租公寓企业变相涨租金的可能。同时到了年底,也要防范换租情况下出现的涨租等情况。另外当前包括建材等成本开始上升,类似成本如何分摊或处理,也是租赁监管部门需要明确的,否则很容易转嫁到新装修的房源和租客身上。

黄卉还称:“此次通过支持存量盘活,租赁企业的租赁房源将会增加,同时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展,有利于租赁企业规模化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伴随着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双方进入相互促进的正循环,如何提供更有效的供给被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今年全国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仅前9个月,就有40个城市开工建设7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占年度计划的76.9%,其中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陈文静预测,未来北京的租赁住房供应规模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上海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近年来,其新市民和年轻人明显感到住房困难。在此背景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住房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11月23日,据当天上海《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最新发布,上海市副市长唐治平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本准入条件是在沪合法就业、住房困难。其中,住房困难是根据本市部分地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确定的。

唐治平表示,上海将继续完善从“一床”到“一室”再到“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计划通过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新建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以上,其中供应约40万套,将极大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住房困难。按照今明两年多做快做的总体安排,计划2021年至2022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完成“十四五”计划总量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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